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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传销被判刑 锒铛入狱悔恨迟

2008-07-31 16:37:07    凤网    网友评论 0 条 点击查看

  (文小华  ) 日前,耒阳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传销案。该案也是耒阳法院迄今为止审结的首例非法传销案。被告人张金钢、王松涛、郭迎春、马士杰犯非法经营罪,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被告人张金钢、王松涛、郭迎春、马士杰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。

  经审理查明,2007年上半年,被告人张金钢、王松涛、郭迎春等受藏春杰(在逃,另案处理)之骗,来到湖南省衡阳市,在“高业绩,高回报”的诱惑下,申购了“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”的产品(一份产品包括:一套喜登路牌西服、一件衬衣、一只手表、一条领带、一只领带夹、一个公文包、一条皮带、一个打火机、一个钱包),开始了非法经营的“网络连锁销售”活动,即开始了非法传销活动。该传销组织制定了单线联系的“电话公约”,同时还制定了“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”的制度。制度中规定,每申购一份产品便可以成为该组织的业务员,每一名业务员,最多只能发展三个直接下线;五个级别为实习业务员(销售1~2份产品)、业务组长(销售3~9份产品)、业务主任(销售10~64份产品)、业务经理(销售65~599份产品)和高级业务员(销售600份产品以上)。被告人张金钢、王松涛、郭迎春、马士杰四人本人及发展的下线均申购了产品,非法经营金额均达20万元以上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金钢、王松涛、郭迎春、马士杰为了非法牟利,从事“网络连锁销售”即非法传销活动,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4被告人均是被人骗过来的,本身也是受害者,均起次要作用,均系从犯,所以均从轻处罚。

 

编辑:黑子
稿源:凤网/今日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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